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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首都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环首都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冀政函〔2011〕40号2011年3月15日

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环首都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1月31日下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环首都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冀政函〔2011〕19号)同时废止。

河北省环首都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省环首都的区位、交通、人力资源和其他生产要素等方面优势,加强京冀技术和经济合作,加快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省政府作出了开发建设河北廊坊(安次区)和涿州新兴产业示范区的重要决策,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开发建设环首都经济圈作出了战略部署,要求紧环首都的涿州、安次、涞水、涿鹿、怀来、赤城、丰宁、滦平、兴隆、三河、大厂、香河、广阳、固安等14个县(市、区)开发建设新兴产业示范区,使之成为主动对接北京产业的示范,扩大招商引资的平台,加快高端产业聚集的载体,转变发展方式的抓手,实现“十二五”环首都经济圈经济总量翻两番的重要支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已出台的安次、涿州示范区开发建设方案,研究提出其余12个县(市、区)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方案。
       一、发展构想
       (一)涞水示范区。
       1选址位置。规划控制区在县城南北两翼、拒马河沿线区域,东至涞涿公路,南至廊涿高速公路,西至保野路、京赞路,北至与北京房山区交界。规划总面积61平方公里,涉及5个乡(镇),31个村,37380人。起步区面积30平方公里,涉及2个镇,17个村,28703人。
       2产业定位。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通信网络设备、智能终端、交通智能管控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物联网设备等。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新型疫苗、生物育种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光热光伏新能源及电站系统集成、智能电网设备、驱动电机、新能源汽车电子控制关键部件等。航空航天重点发展航空航天装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高速铁路机车设备、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智能仪表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光机一体化装备。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节能环保材料、高性能膜材料、功能陶瓷、半导体照明材料、航空材料、电子材料等。
       3发展目标。2011年一季度启动起步区主干道路、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下半年具备项目入区条件,边完善基础设施边建设产业项目。到2013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25个。到2015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0亿元、利税90亿元。
       (二)涿鹿示范区。
       1选址位置。规划控制区在县城东北,东至洋河,南至北外环,西至涿鹿县科技园区,北至与下花园区交界。规划总面积6779平方公里,涉及3个乡(镇),21个村,38948人。起步区面积10平方公里,涉及2个乡(镇),9个村,20473人。
       2产业定位。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通信网络设备、半导体材料、核心电子元器件、物联网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智能电网等。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兴纳米复合材料、高端耐磨材料。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能源、生物医药及生物育种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智能消防设备系统、新兴产业专用配件、特种合金材料配件等。
       3发展目标。2011年4月启动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具备项目入区条件。到2013年争取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30个。到2015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0亿元、利税110亿元。
       (三)怀来示范区。
       1选址位置。规划控制区在该县东花园区域,东至与北京延庆县交界,南至南部山前,西至东镇公路,北至京包铁路。规划总面积55平方公里,涉及2个乡(镇),22个村,15920人。起步区面积16平方公里,涉及2个乡(镇),8个村,4776人。
       2产业定位。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产品研发、通信信息网络设备、LED显示、数字化音频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卫星通讯及导航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节能降耗装备、智能仪表仪器设备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光伏太阳能发电、风电节能装备制造等。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智能除尘设备、环境监测仪、环保材料、节能环保服务业和再制造产业等。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葡萄产品研发及保健食品等。
       3发展目标。2011年4月启动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具备项目入区条件。到2013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20至30个。到2015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0亿元、利税120亿元。
       (四)赤城示范区。
       1选址位置。规划控制区在县城南部,东至样田乡柳林屯村,南至赤城镇南庄子村,西至赤城镇郑家庄村,北至县城。规划总面积70平方公里,涉及2个乡(镇),14个村,39104人。起步区面积8平方公里,涉及1个乡,5个村,15362人。
       2产业定位。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光伏新能源、小型风光储家庭组合系列为主的新能源装备制造、太阳能发电设备等。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通信网络设备、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核心电子元器件、物联网等。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基因工程药物、新型疫苗、生物芯片、生物医学工程等。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产业化示范、高效节能家电产品、办公用品制造。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动漫产业、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设计园、实验基地、影视创作基地、美术写生、文学创作基地等。物流产业重点发展采购、储运、加工配送、物流融资等供应链。
       3发展目标。2011年4月启动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具备项目入区条件。加快建设进京快速通道,重点推进京尚高速公路建设,为示范区创造交通条件。到2013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5个。到2015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0亿元、利税35亿元。
       (五)丰宁示范区。
       1选址位置。规划控制区在县城南部区域,距县城中心3公里,全部位于城关镇(大阁镇)境内,东至大阁镇东边界,南至与北京怀柔区交界,西至111国道,北至南三营村。规划总面积50平方公里,涉及1个镇,5个村,6679人。起步区面积20平方公里,涉及3个村,3262人。
       2产业定位。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特种合金材料配件、精密机械、精密仪器、高档数控机床、集成电路设备、节能降耗装备、节能环保设备等。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产品深加工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光电、风电、水电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物流、文化创意、会议会展、航天科技展示等。
       3发展目标。2011年4月启动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具备项目入区条件。到2013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20个。到2015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0亿元、利税100亿元。
       (六)滦平示范区。
       1选址位置。规划控制区在县城南环路两侧,东至滦平镇王家沟村,南至长山峪西营村,西至滦平镇西街村,北至县城。规划总面积60平方公里,涉及2个乡(镇),11个村,27800人。起步区面积20平方公里,涉及1个乡(镇),4个村,10560人。
       2产业定位。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汽车电子产品制造、单晶硅和多晶硅及晶片制造、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生化制品、抗病毒系列原料、生物制品药用原料添加剂研发生产。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智能化太阳能供热系统、太阳能供热核心控制技术研发。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装备产品、环境监测仪器、环保材料等。
       3发展目标。在已有基础上加快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上半年具备项目入区条件。到2013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20个。到2015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利税35亿元。
       (七)兴隆示范区。
       1选址位置。规划控制区在县城东西两翼,东至北营房镇北营房村,南至京建公路,西至与北京密云交界,北至北营房镇西湾子村。规划总面积50平方公里,涉及4个乡(镇),18个村,26223人。起步区面积5平方公里,涉及1个镇,5个村,11532人。
       2产业定位。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移动通信、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软件等。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汽车零配件、高档数控机床及配件等。现代服务业依托兴隆县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文化创意、软件外包、数据后台服务、电子商务、物流等。
       3发展目标。2011年4月启动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具备项目入区条件。到2013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20个。到2015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利税100亿元。
       (八)三河示范区。
       1选址位置。规划控制区在三河市西北部,东至三平铁路,南至涿密高速支线,西至燕郊李大线,北至与北京市平谷区、顺义区交界。规划总面积4867平方公里,涉及2个乡(镇),38个村,28246人。起步区面积961平方公里,涉及2个乡(镇),8个村,6321人。
       2产业定位。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后台服务(数据中心、结算中心、银行卡中心、呼叫中心、设备中心等)、软件研发、信息数据处理、动漫设计、高技术成果转化及文化创意等。总部经济主动承接国内外现代服务业转移,吸引知名大企业集团来区内设立总部、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等。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航天信息、物探数据处理、通信网络、物联网、卫星通信及卫星导航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电子工业装备、新能源制造装备、新兴产业专用设备、智能仪表与自动化设备等。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蛋白类药物、转基因药物、生物制剂、生物组织工程等。
       3发展目标。2011年一季度启动基础设施建设,下半年具备项目入区条件。到2013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35个以上。到2015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50亿元以上、利税130亿元。
       (九)大厂示范区。
       1选址位置。规划控制区在县城西部,东至主城区西边界,南至滨河路,西至潮白河工业区,北至一分干渠。规划总面积50平方公里,涉及4个乡(镇),27个村,29268人。起步区面积11平方公里,涉及2个乡(镇),5个村,6326人。
       2产业定位。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配套发展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综合利用产业。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新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能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复合材料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环保设备、石油装备、工程装备、现代化成套高效数控专业自动化设备。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转基因等创新药物。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以提供技术性、知识性、公共性服务为主的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
       3发展目标。2011年一季度启动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下半年具备项目入区条件。到2013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50个。到2015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0亿元、利税120亿元。
       (十)香河示范区。
1选址位置。规划控制区在香河县北部,京哈高速公路北侧,东至与天津宝坻区交界,南至京哈高速公路,西至与北京通州区交界,北至与三河市界。规划总面积49平方公里,涉及3个乡(镇),25个村,23987人。起步区面积20平方公里,涉及2个镇,13个村,12675人。
       2产业定位。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航天信息、物探数据处理、通信网络、互联网、数字化音视频、卫星通讯及卫星导航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加工系统、高档数控机床、集成电路设备、节能降耗装备、智能仪表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光机电一体化装备。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光伏发电装备、电站系统集成、智能电网装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装备产品、环境监测仪器、环保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电子材料、半导体材料、印刷材料、硬质合金材料、石英材料等。
       3发展目标。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项目入区条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到2013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2个。到2015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0亿元、利税150亿元。
       (十一)广阳示范区。
       1选址位置。规划控制区在京山铁路南侧,东至廊坊西大外环,南至廊涿高速公路引线,西至广阳区界及京台高速公路,北至京山铁路。规划总面积为50平方公里,涉及2个乡(镇),38个村庄,24890人。起步区面积10平方公里,涉及1个镇,7个村,4672人。
       2产业定位。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通信传输设备、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和以光通信技术与下一代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互联网通信、物联网终端设备等。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基金工程药物、新型疫苗、生物芯片、生物医学工程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光伏新能源制造及智能电站电网系统集成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工业智能设备、精密光学仪器、智能仪表与光电附设等光机电一体化装备。高技术服务业重点吸引来自北京、全国乃至世界的著名科研设计院所入驻,着力构建新兴产业研发设计中心和总部基地。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会议会展、文化艺术创意和娱乐等。
       3发展目标。2011年一季度启动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下半年具备项目入区条件。到2013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50个。到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0亿元、利税160亿元。
       (十二)固安示范区。
       1选址位置。规划控制区在中心城区向西扩展,东至固安工业区、大广高速,南至固涿路、朱各庄,西至固安县界,北至永定河。规划总面积486平方公里,涉及2个乡(镇),27个村,22247人。起步区面积257平方公里,涉及2个乡(镇),14个村,10212人。
       2产业定位。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移动终端产品、表面计算机产品、卫星通讯及卫星导航产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智能加工系统、高档数控机床、智能仪表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光机电一体化装备。临空产业重点发展航空物流辅助加工业、航空工具及用品加工业、航空运输指向性较强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物流技术、临空总部经济等。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生物基材料、新能源材料、新结构材料、化工新材料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生物燃料、新能源汽车产业等。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城市污水处理专用设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等。
       3发展目标。2011年一季度启动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下半年具备项目入区条件。到2013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30个。到2015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0亿元、利税120亿元。
环首都14个新兴产业示范区总体发展目标是:起步区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效益,五年成规模。2011年4月前,具备起步区基础设施开工条件的要全部启动建设,已有基础的要加快建设和完善,下半年全部具备项目入区条件。到2013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407个。到2015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00亿元、利税1600亿元。2015年后从起步区向外拓展,推动规划区整体开发建设。
       二、支持政策
       (一)土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入区项目在用地上予以倾斜,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入区企业不按原土地用途使用的,由廊坊市政府无偿收回。
       省预留部分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新兴产业示范区项目建设用地。示范区所需用地使用每年省留环首都经济圈用地指标,由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调结构、转方式的要求和项目建设情况统筹掌握安排使用。省政府切块下达设区市或扩权县(市)的建设用地指标要相应配套安排。符合省重点项目条件的入区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计划,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给予保障。符合申请使用省留指标的重大建设项目,可申请使用省留用地计划。
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按照示范区规划确定的村庄整合方案和用地布局,有步骤地推进示范区内村庄整合,节余指标优先用于入区项目建设。对示范区的失地农民可根据城市居民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进行安置,并切实解决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财政政策。对入区生产型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两税”省及以下地方留成部分,自企业(项目)投产年度起,由示范区所在地政府和管委会两年内予以全额支持,其后3年内按50%予以支持;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区内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费用。对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省、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和示范区管理部门可给予特别奖励。
对示范区实行“核定基数、超收全返、一定五年”的财政体制,以2010年示范区上缴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省及以下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省及以下“三税”地方留成比核定基数超收部分,5年内全额返还示范区。对政府主导的规模以上异地投资企业直接缴纳的主要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省及以下地方留成部分,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投资(招商引资)主体原所在地政府与示范区可以按双方协商一致的税种、比例和期限共同分享。
省、设区市或扩权县(市)政府2011年支持每个示范区起步资金5000万元(含土地出让金补助),用于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从2012年至2015年,省政府每年每个示范区安排2000万元,设区市或扩权县(市)政府每年每个示范区安排2000万元,用于入区企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
       (三)环评政策。按照“先规划环评、后项目审批”的原则,创新示范区环评管理机制。示范区发展规划必须进行规划环评,依据环境功能分区明确示范区产业布局和项目准入条件。完成规划环评后,对入区项目简化环评内容,重点加强施工期现场监管和“三同时”验收;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进一步委托和下放审批权限,由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环评审批。
       (四)创新孵化政策。对入区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按税法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切实落实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抵扣政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引进高新技术和设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服务机构,支持多种模式的产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中心、检验检测中心、中试和实验中心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促进高新技术孵化和成果转化。省、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在项目立项、科技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五)投融资政策。鼓励示范区建立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进行土地前期开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设区市或扩权县(市)政府要安排相应专项资金,向示范区投融资公司注入资本金。鼓励将示范区开发建设后所形成的基础设施存量资产以及财政历年投入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包括土地、标准厂房等可用于抵押的资产)通过划转、授权注入投融资公司,扩大投融资公司资本注入来源。鼓励在示范区设立创新创业投融资机构,支持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企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大力度推进。将开发建设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省级领导小组扩展为河北省环首都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增加保定、张家口、承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对全省14个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衔接、协调、服务等日常性工作。有关设区市政府、扩权县(市)政府具体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的示范区开发建设,并相应成立推进机构。参照省级开发区(园区)机构编制管理模式,每个示范区都要成立管委会,根据授权对示范区统一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具体机构设置事宜,按规定程序报省编委审批。为保证示范区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对区内村镇可实行托管管理。
       (二)高起点规划。有关设区市尽快组织编制辖区内县(市、区)示范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引领指导示范区开发建设。同时,按照示范区功能定位,制定项目准入标准,确保示范区高水平建设。
       (三)超常规招商。示范区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同步进行,抓紧策划实施招商活动,特别是要加强与首都企业界、科技界及境内外驻京、驻华机构沟通对接,力争尽快达成一批合作意向。组织精干力量,进驻北京,盯紧潜在目标,千方百计引进项目、技术和人才。
       (四)快节奏建设。加快启动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底前区内基本实现“九通一平”,达到项目入区条件。加快推进连接首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部分产业项目投产,示范区初具规模。
       有关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省政府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能研究提出配套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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